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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在公司把一堆零件拼拼湊湊,總算能夠擠出一台電腦可以給我用了。
CPU是AMD的Sempron 1.6G,RAM是DDR 256M,雖然不是很好,但總算堪用,我用來收集業務資料還算可以。

話說未來的方向被老闆定調作代工後,我就在想代工跟品牌是不是真的是二選一的互斥決策。
為何在同一個產業中,同一家公司不能同時作代工跟作品牌呢?這是為了代工的客戶與協力廠能夠安心,讓他們放心把訂單給我們,不用擔心我們學了技術會跟他們搶市場。

不過我從通路商找到一個比較「偏」的例外。
我今天看數位之牆上面的文章(原諒我不給該文章連結,因為我還沒取得授權,也不打算去取得),當中某篇提到燦坤同時幫家電代工,同時也推出自有品牌的家電。
燦坤的家電?說實話我真的沒印象,週末再到我家附近的燦坤看看,不過我想,燦坤推出自有品牌的東西應該沒有在其他的通路出現吧。

這個例子為何我會說很偏呢?因為他有一個大前提,就是自有品牌的部份只在單一通路出現,而這個單一通路要複製所需要花的單位成本很高,並不容易侵犯到其他廠商的利益。

我個人還是很想作品牌的部份,不過手上的事情還是會先完成,有機會再跟老闆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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